加班費、資遣費與特休天數計算

月薪 36,000 元(時薪 150 元),平日加班 3 小時可領 650 元。勞退新制年資 3 年 6 個月、平均工資 50,000 元,資遣費是 87,500 元。年資滿 3 年,特休 14 天。

加班費650 元

時薪 150 元。前 2 小時 200 元 × 2,再 1 小時 250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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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例

年資 8 個月,滿 6 個月未滿 1 年,特休 3 天。若此時被資遣、平均工資 50,000 元,新制資遣費是 16,667 元。

易錯點

例假與國定假日出勤,不是休息日加班,不要用休息日選項代替。例假原則上不得出勤,只有天災、事變等法定例外,要加倍發給工資並補假休息。國定假日經勞工同意出勤,工資加倍發給。本工具沒有算這兩種。

下一步

結果可對照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與資遣費試算表。要確認每月勞健保扣款,請用『勞健保與勞退提繳試算』。

每小時加班費是時薪的幾倍平日前 2 小時:4/3 倍再 2 小時:5/3 倍一般情況下,加上正常工時 8 小時,一天最多工作 12 小時。休息日前 2 小時:4/3 倍3–8 小時:5/3 倍9–12 小時:8/3 倍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。

加班費怎麼算

勞基法第 24 條:平日延長工時,前 2 小時加給時薪的 1/3,再 2 小時加給 2/3。休息日工作,前 2 小時另加給 1⅓,第 3 小時起另加給 1⅔。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另說明:休息日工作超過 8 小時,另再加給 2⅔。月薪制的月薪已含正常工時工資,所以每小時加班費就是時薪乘 4/3、5/3 或 8/3。

時薪 = 月薪 ÷ 240。勞動部說明,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,月薪視為已給付 240 小時的工資。月薪指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,不限於底薪。金額元以下進位,與勞動部試算系統相同。

例:月薪 36,000 元,時薪 150 元加班費
平日加班 2 小時(150 × 4/3 × 2)400 元
平日加班 4 小時(400 + 150 × 5/3 × 2)900 元
休息日加班 5 小時(400 + 150 × 5/3 × 3)1,150 元
休息日加班 9 小時(400 + 150 × 5/3 × 6 + 150 × 8/3 × 1)2,300 元

加班時數有上限(勞基法第 32 條):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一個月最多 54 小時,每 3 個月最多 138 小時。休息日工作的時數也要算進去。本工具只算單日,不檢查月合計。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延長工時,適用不同規定,本工具不算。

資遣費怎麼算

勞退條例第 12 條:適用新制的勞工被依法資遣時,每滿 1 年給 0.5 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 1 年按比例,最高 6 個月。年資滿 12 年就到上限。

例:平均工資 50,000 元資遣費
年資 8 個月(8/12 × 0.5 = 1/3 個月)16,667 元
年資 3 年 6 個月(3.5 × 0.5 = 1.75 個月)87,500 元
年資 14 年(算出 7 個月,上限 6 個月)300,000 元

年資有零碎日數時,依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換算:1 個月算 30 天,1 年算 360 天。

月平均工資:勞動部說明,用事由發生前 6 個月的工資總額直接除以 6。部分期間不計入,例如職業災害醫療期間(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條)。

資遣費只在特定終止事由才有。勞退條例第 12 條列出勞基法第 11 條、第 13 條但書、第 14 條、第 20 條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4、85 條的終止事由,也依第 86 條發給資遣費。一般自請離職沒有資遣費。

特休天數(勞基法第 38 條)

同一雇主的年資每年特休
6 個月以上,未滿 1 年3 天
1 年以上,未滿 2 年7 天
2 年以上,未滿 3 年10 天
3 年以上,未滿 5 年14 天
5 年以上,未滿 10 年15 天
滿 10 年16 天
滿 15 年21 天
滿 24 年以上30 天(上限)

10 年以上,每多 1 年加 1 天,滿 24 年加到 30 天為止。這是法定的基準日數。曆年制或約定年度的公司,第一年與離職年度的天數可能不同。

年度結束或離職時沒休完的特休,雇主要發工資。勞雇雙方可以協商把年度結束未休的日數遞延到下一年度;下一年度結束或離職時仍未休,才發工資(勞基法第 38 條)。

一日工資是年度結束或離職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除以 30(施行細則第 24-1 條)。遞延的日數,按原年度結束時的標準計算。折算金額四捨五入到元,是本工具的假設。

本頁沒有算的

  • 勞基法舊制資遣費與退休金:要依第 17 條另算,且本頁只算新制。新、舊制年資都有的人,要分段計算後再合計。
  • 預告期間工資、例假與國定假日出勤的加倍工資、補休。
  • 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延長工時,以及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。
  • 日薪、時薪或件薪制:本頁只處理月薪制。

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金額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核定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加班費的時薪可以只用底薪算嗎?

不可以。勞動部說明,工資不以底薪為限。本工具的時薪採月薪除以 240,這裡的月薪指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。勞資雙方另有約定時,依約定與主管機關的認定。勞動部也提醒,加班倍率不可捨去成 1.33 或 1.66。

休息日加班超過 8 小時,加班費怎麼算?

第 9 到 12 小時按時薪的 8/3 計算,這是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的算法。以月薪 36,000 元(時薪 150 元)為例,休息日工作 8 小時是 1,900 元,12 小時是 3,500 元。實際金額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。

自己辭職可以領資遣費嗎?

一般自請離職沒有資遣費。資遣費只在特定終止事由才有,例如勞基法第 11 條、第 13 條但書、第 14 條、第 20 條。個案是否符合,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

資遣費最多可以領幾個月?

勞退新制最多 6 個月平均工資。每滿 1 年給 0.5 個月,年資滿 12 年就到上限。舊制年資要依勞基法第 17 條另算,本工具沒有算。

特休沒休完,公司要給錢嗎?

要。年度結束或離職時沒休完的特休,雇主要發工資;勞雇雙方也可以協商遞延到下一年度。一日工資是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除以 30,例如月薪 36,000 元、未休 3 天是 3,600 元,實際金額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核定為準。

免責聲明

本頁的計算與說明僅供參考,不是稅務、法律或財務建議。實際金額、資格與規定,以主管機關的公告與核定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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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本頁製作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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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。勞動部說明,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,月薪視為已給付 240 小時的工資。月薪指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,不限於底薪。

休息日第 9 到 12 小時按時薪的 8/3,依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。勞動部提醒雇主不可把倍率捨去成 1.33 或 1.66,所以本頁用 4/3、5/3、8/3 計算。加班費與資遣費元以下進位,與勞動部試算系統相同;法條沒有規定取整方式。特休折算四捨五入到元,是本頁的假設。

資遣費只算勞退新制年資。年資換算依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:(360×年 + 30×月 + 日) ÷ 720 個月。選擇舊制或有保留舊制年資的人,要依勞基法第 17 條分段另算,本頁沒有算。

未計入:例假與國定假日出勤的加倍工資、預告期間工資、加班補休、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延長工時、每月加班總時數上限(46 小時)。特休天數是週年制的法定基準日數,不處理曆年制的折算。

最後更新:2026-10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