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七、做七、百日與對年日期計算
往生當天算第 1 天時,頭七是往生日加 6 天,滿七是加 48 天(第 49 日),百日是加 99 天。以 2026 年 10 月 25 日往生為例,頭七是 10 月 31 日,百日是 2027 年 2 月 1 日。
最後查證:,由另一個獨立的 AI agent(Claude)對照官方來源查證
2026 年,星期六,農曆九月廿二。滿七 2026 年 12 月 12 日,百日 2027 年 2 月 1 日。
各地習俗不同,請以家族或禮儀師說法為準。兩種算法的結果差一天,都列在下面。
在你的瀏覽器裡計算,輸入的資料不會上傳。
範例
2026 年 10 月 25 日往生,往生當天算第 1 天時,頭七是 10 月 31 日、滿七是 12 月 12 日、百日是 2027 年 2 月 1 日。
易錯點
切換計算方式時,整張表一起換。兩種算法相差一天,先問家族或禮儀師用哪一種,再列印給長輩。
下一步
要換算其他農曆日期,請用『農曆國曆換算與節氣』。
重點數字與來源12 項做七總天數:自死亡之日起,每七天一次,至七七四十九日
| 項目 | 數值 | 適用期間 | 來源 | 查證日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做七總天數 | 自死亡之日起,每七天一次,至七七四十九日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1 | 查證日 | |
| 做七次數 | 頭七到七七(滿七)共 7 個七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1 | 查證日 | |
| 每次間隔 | 每七為七日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4 | 查證日 | |
| 百日 | 死亡後第 100 日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5 | 查證日 | |
| 滿七(算法 A) | 往生日加 48 天(第 49 日)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1 | 查證日 | |
| 百日(算法 A) | 往生日加 99 天(逝世當天算起第 100 日)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5 | 查證日 | |
| 對年 | 死亡後滿 1 周年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1 | 查證日 | |
| 對年遇閏年 | 連閨年則提前一個月(原文用字)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5 | 查證日 | |
| 三年 | 周年後擇一吉日,沒有固定日期(古禮 27 個月)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1 | 查證日 | |
| 第 99 日 | 第 99 日不作,次日作百日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2 | 查證日 | |
| 簡化版做七 | 《喪禮觀念釋疑》提到現代有人把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2 | 查證日 | |
| 閩南人的女兒七 | 閩南人三七、客家人四七可能已過期 | 來源 4 | 查證日 |
機器可讀版本(JSON) 這些數字可以轉載,請附上本頁連結(CC BY 4.0)。
祭祀日期表
下表跟著上面的日期與計算方式更新。可以列印,或存成 PDF 帶去討論。
往生日期 2026 年 10 月 25 日(星期日)。計算方式 A:往生當天算第 1 天。
| 項目 | 國曆日期 | 星期 | 農曆 | 往生後第 N 日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頭七 | 2026 年 10 月 31 日 | 星期六 | 九月廿二 | 7 |
| 二七 | 2026 年 11 月 7 日 | 星期六 | 九月廿九 | 14 |
| 三七 | 2026 年 11 月 14 日 | 星期六 | 十月初六 | 21 |
| 四七 | 2026 年 11 月 21 日 | 星期六 | 十月十三 | 28 |
| 五七 | 2026 年 11 月 28 日 | 星期六 | 十月二十 | 35 |
| 六七 | 2026 年 12 月 5 日 | 星期六 | 十月廿七 | 42 |
| 七七(滿七) | 2026 年 12 月 12 日 | 星期六 | 十一月初四 | 49 |
| 百日 | 2027 年 2 月 1 日 | 星期一 | 臘月廿五 | 100 |
| 對年:國曆周年與農曆同月同日都列 | ||||
| 對年(農曆同月同日)次年的農曆同月同日,換算成國曆。 | 2027 年 10 月 15 日 | 星期五 | 2027 年九月十六 | — |
| 對年(國曆周年)往生日的隔年同月同日。 | 2027 年 10 月 25 日 | 星期一 | 九月廿六 | — |
國曆周年比農曆對年晚 10 天。
各地習俗不同,請以家族或禮儀師說法為準。本頁只算日期,不涉及宗教儀節。
各七的俗稱與主要祭祀者
| 第幾七 | 大七或小七 | 主要祭祀者 | 俗稱 | 客家說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頭七 | 大七 | 孤哀子(兒子) | — | — |
| 二七 | 小七 | 媳婦 | — | — |
| 三七 | 大七 | 出嫁的女兒 | 女兒七(閩南) | 客家人不以三七為女兒七 |
| 四七 | 小七 | 姪女(侄女) | 女兒七(客家) | 客家人以四七為女兒七 |
| 五七 | 大七 | 出嫁的孫女 | — | — |
| 六七 | 小七 | 出嫁的姪孫女或曾孫女 | — | — |
| 七七 | 大七 | 孤哀子(兒子) | 滿七、圓七 | — |
有些家庭的「女兒七」在閩南習俗是三七,在客家習俗是四七[4]。實際上由誰主祭、要不要合辦,請以家族與禮儀師說法為準;這一節只整理名稱。
上表的名稱與主要祭祀者出自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發布、刊在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的《喪禮觀念釋疑》與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的禮俗說明[2][4]。這兩份是民俗整理,各家族的做法不同。
怎麼算
官方手冊寫「自死亡之日起,每七天需祭拜亡魂,直至七七四十九日止」[1]。所以從往生日起算第 7 日、第 14 日,一直到第 49 日,共 7 個七。百日是「人死亡後第一百日舉行之祭祀儀式」[1],也就是第 100 日。
官方文字沒有明確規定「往生當天算不算第 1 天」。臺中市手冊只寫「自死亡之日起」[1]。臺南市寫「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」[5],另一頁寫「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」[6]。來源的寫法兩種讀法都說得通,所以本工具兩種算法都列,你可以切換:
| 算法 | 頭七(第 7 日) | 滿七(第 49 日) | 百日(第 100 日) |
|---|---|---|---|
| A:往生當天算第 1 天 | 往生日加 6 天 | 往生日加 48 天 | 往生日加 99 天 |
| B:往生隔天算第 1 天 | 往生日加 7 天 | 往生日加 49 天 | 往生日加 100 天 |
天數相同,只是起算點不同,所以兩種算法的日期剛好差一天。先問家族與禮儀師用哪一種,再決定要不要印出來。
表格的「往生後第 N 日」就是手冊說法的第 N 日:頭七是第 7 日,滿七是第 49 日,百日是第 100 日。這一欄兩種算法都一樣,只有國曆日期會差一天。
《喪禮觀念釋疑》提到,現代也有人把「七七四十九天」改成二十四天[2]。這是民間的簡化做法,不是官方規定。本工具照每七日一次的間隔算,不套用簡化版。
這幾份來源是政府手冊與地方殯葬網站的民俗整理。各縣市寫法不完全一樣,不是全國統一的規定。
對年:國曆周年與農曆同月同日
對年是「人死亡後一周年舉行的祭祀儀式」[1]。一周年可以用兩種方式換算,所以本頁都列:一種是國曆的隔年同月同日,一種是農曆同月同日換算回國曆。
兩者通常不同天,因為平年的農曆約 354 天,比國曆短;含閏月的年份反而較長,所以兩個日期可能差十幾天,順序也可能相反。以 2026 年 10 月 25 日往生為例,國曆周年是 2027 年 10 月 25 日,農曆九月十六換算成國曆是 2027 年 10 月 15 日,相差 10 天。
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寫對年是「逝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」,並註明「連閨年則提前一個月」[5](原文用字為「閨」)。來源沒有寫怎麼退、退幾日。要不要提前,請以家族或禮儀師說法為準;本頁只把兩個日期算出來,不替你決定。
閏月的處理是本工具的假設,不是官方規定:往生在閏月而次年沒有同名閏月時,取同名的一般月;該月沒有第 30 日時,取該月最後一天。表上會註明用了哪一個假設。
2 月 29 日往生而次年沒有 2 月 29 日時,本工具的國曆周年取 2 月 28 日。官方沒有寫這種情況。
三年只說明,不算日期
臺中市手冊寫「依古禮父母之喪要守喪三年(27 個月),唯今人僅於喪滿周年後,擇期舉行『三年』祭祀」[1]。也就是說,三年沒有固定的天數或日期,是周年之後另外擇日。
所以本工具不列三年日期。農曆國曆換算與節氣可以幫你查特定日子的農曆,但擇日不是本工具的事。
沒有納入的情況
本工具只算日期:不算時辰、不算吉凶、不做擇日,也不判斷某一天適不適合祭祀。
各宗教與各地的儀節不同。作旬、作七的次數與名稱、要不要作五七、要不要提前對年,都可能因家族、宗教與禮儀公司而異。本工具照官方手冊的 7 個七與第 100 日算,不套用個別做法。
有些地區會提前做百日:依男兒的人數加上長孫,由百日的日數扣除[5]。也有些地區的習俗說,做百日的天數不可以超過逝者的歲數[5]。本工具一律算第 100 日,不含這些做法。
不含合爐、除靈、撿骨、進塔等儀式的日期,也不含百日之後的節日祭祖。這些日期各有自己的規則。
日期範圍只到 1901-01-01 至 2099-12-31,兩端都含。超出範圍時無法換算農曆。往生在 2099 年年底的人,次年的農曆對年會超出可換算範圍,那一列會顯示說明。
本工具不認識你的家族。要拿去跟長輩討論時,請把算法與兩個對年日期一起印出來,當成討論的底稿。
列印與使用
按「列印這張表」只會印出祭祀日期表,不會印出頁首、廣告與其他段落。A4 直式、邊界 14 公釐。
算出來的日期是國曆。農曆欄位方便對照長輩慣用的說法,例如「農曆九月廿二」。列印後如果發現家族用的是另一種算法,把上方的計算方式切到另一種,再印一次就好。
常見問題
頭七是哪一天?
看用哪一種算法。往生當天算第 1 天時,頭七是往生日加 6 天;往生隔天算第 1 天時,頭七是往生日加 7 天。官方手冊只寫「自死亡之日起,每七天」;臺南市寫「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」,另一頁寫「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」。官方文字沒有明確規定當天算不算第 1 天。
百日怎麼算?
百日是往生後第 100 日。往生當天算第 1 天時,是往生日加 99 天;往生隔天算第 1 天時,是往生日加 100 天。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寫「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,稱『做百日』」。有些地區會提前做百日,本工具不套用。
對年要提前一個月嗎?
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寫「連閨年則提前一個月」(原文用字為「閨」),但沒有寫怎麼退。本工具同時列國曆周年與農曆同月同日,要不要提前,請以家族或禮儀師說法為準。
為什麼國曆周年和農曆對年不同天?
因為平年的農曆約 354 天,比國曆短;含閏月的年份反而較長,所以兩個日期可能差十幾天,順序也可能相反。以 2026 年 10 月 25 日往生為例,國曆周年是 2027 年 10 月 25 日,農曆九月十六換算成國曆是 2027 年 10 月 15 日,相差 10 天。
三年要算日期嗎?
不用。官方寫的是周年後「擇期」舉行、擇一吉日,沒有固定天數或日期,所以本工具只放說明,不算日期。
資料來源
- 《尊榮生命 圓滿關懷 服務手冊》113 年版(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,查證日 2026-10-25)
- 《喪禮觀念釋疑》(作七、作旬、作百日、作對年)(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(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發布),查證日 2026-10-25)
- 《各宗教喪葬禮儀流程-道教》(臺北市政府,查證日 2026-10-25)
- 《殮以及居喪期間》(喪葬禮俗:作七、作旬)(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,查證日 2026-10-25)
- 《除靈後各項儀節》(做百日、做對年、合爐)(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,查證日 2026-10-25)
- 名詞解釋:作百日(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,查證日 2026-10-25)
本頁製作方式
本頁由 AI 協助製作:先查官方來源,再寫成計算規則與說明。之後由另一個獨立的 AI agent(Claude)對照來源查證(2026-10-25)。本頁沒有經過人工審核。
官方原文:臺中市手冊「自死亡之日起,每七天需祭拜亡魂,直至七七四十九日止」;臺南市「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,稱『做百日』」;臺中市手冊另有「百日 人死亡後第一百日舉行之祭祀儀式」、「對年 人死亡後一周年舉行的祭祀儀式」。本頁的 49 日、7 旬、100 日都照這幾段。臺南市另寫「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,即依男兒的人數加上長孫,由『百日』的日數扣除之」與「做百日的天數,不可以超過逝者的歲數」,這兩種做法本工具不套用。
官方文字沒有明確規定「往生當天算不算第 1 天」。臺中市手冊寫「自死亡之日起」;臺南市寫「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」;臺南市另一頁寫「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」。來源的寫法兩種讀法都說得通,所以本工具兩種算法並列,預設 A(往生當天算第 1 天),切換時整張表一起換。各地習俗不同,請以家族或禮儀師說法為準。
對年列兩個日期:國曆周年(隔年同月同日)與農曆同月同日。官方只寫「逝世一週年」與「連閨年則提前一個月」(原文用字為「閨」),「以農曆同月同日為準」是本工具假設,不是官方規定。
本工具假設:2 月 29 日往生而次年沒有 2 月 29 日時,對年的國曆日期取 2 月 28 日。官方沒有寫這種情況。
本工具假設:農曆對年遇到閏月而次年沒有同名閏月時,取同名的一般月(例:2025 年閏六月初一往生,對年取 2026 年六月初一)。該月沒有第 30 日時,取該月最後一天。
來源的性質:《喪禮觀念釋疑》發布日 2009/2/10,臺南市「作百日」名詞解釋最後更新 107/08/17,都是較早的民俗說明;其餘是地方政府手冊與殯葬網站。這些都不是全國統一的規定,頁面照原文引用,不做「官方規定」的宣稱。
三年不算日期:官方一律寫「擇期」「擇一吉日」(臺中市手冊、臺北市道教流程),沒有天數或日期規則,所以本頁只放說明。
驗證一(案例①):2026-10-25 往生(星期日,農曆 2026 年九月十六)。A:頭七 10-31、滿七 12-12、百日 2027-02-01(星期一,農曆臘月廿五);B:頭七 11-01、滿七 12-13、百日 2027-02-02。對年:國曆 2027-10-25、農曆九月十六=2027-10-15,兩者相差 10 天。
驗證二(案例②,閏日):2024-02-29 往生(農曆 2024 年正月二十)。A:頭七 2024-03-06、百日 2024-06-07;對年國曆 2025-02-28(本工具假設),農曆對年 2025-02-17。
驗證三(案例③,閏月):2025-07-25 往生(農曆 2025 年閏六月初一)。對年國曆 2026-07-25,農曆對年退回 2026 年六月初一=2026-07-14。
驗證四(官方天數,見案例④):A 的滿七 − 往生日 + 1 = 49、百日 − 往生日 + 1 = 100;B 的滿七 − 往生日 = 49、百日 − 往生日 = 100。第 99 日(臺南市寫「五旬即第九十九日不作」)不會出現在表內。以上案例與非法輸入都在 test.mjs。
農曆日期一律用 ../lunar-calendar 的資料與函式換算(該工具已與中央氣象署、香港天文台逐日比對)。往生日期限 1901-01-01 至 2099-12-31;2099 年年底往生者的農曆對年超出範圍,該欄改顯示說明。
data.json 每筆資料的 src 是 sources 的序號(從 1 開始)。
最後更新:2026-10-25
引用本頁
TidyFact(2026 年 10 月 25 日)。頭七與百日對年日期。https://tidyfact.com/zh-tw/memorial-days-calculator/